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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实施企业设立登记“证照联办”制度 对接一个窗口当天可拿证照

2014-12-15 07:43:00 作者:姜言明 姜斌  来源:大众日报
12月10日,记者从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简化企业设立登记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泰安市实施企业设立登记“证照联办”制度。据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协调科科长赵波介绍,凡企业设立登记均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进行“证照联办”审批,相关窗口在承诺期限内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有关证照。

      12月10日,记者从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简化企业设立登记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泰安市实施企业设立登记“证照联办”制度。该制度实施后,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人不用再挨个部门跑,只需对接“证照联办”一个窗口,材料齐全,当天就可办理完有关证照。

      据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协调科科长赵波介绍,凡企业设立登记均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进行“证照联办”审批,相关窗口在承诺期限内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有关证照。

      “‘证照联办’最大的特点就是从原来外部申请人四处奔波改为审批机构内部的自行流转,由工商业户自己跑审批变成了工作人员代为办理。”赵波告诉记者,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已分别设立了内资、外资企业注册登记“证照联办”窗口。其中,内资企业设立登记“证照联办”窗口由市工商局安排专人负责,外资企业设立登记“证照联办”窗口由市商务局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受理企业注册登记申请,并按照“一口受理、一表登记,信息共享、协同审批,限时办结、统一发放”的要求,协调组织企业注册登记有关事项。

      实施“证照联办”制度之后,企业设立只需要“一口受理、一表登记”。

      内资企业设立登记,由相应“证照联办”窗口统一受理后,转市工商局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提交的各环节全部申报材料,填写登记表。“证照联办”窗口将办件录入审批服务系统并传至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窗口。每个审批窗口完成审批后,填写审批流转表,连同核发的证照以及其他环节所需全部材料提交下一审批窗口,通过内部流转的方式完成联合审批,由最后一个审批窗口将联合审批表及相关证照、印章送回至“证照联办”窗口。

      外资企业设立登记,除了部分环节审核机构不同,大体流程与内资企业设立登记相类似。

      根据要求,申报材料齐全的“证照联办”窗口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审批。所有环节办完以后,“证照联办”窗口会通知申请人,统一交纳应交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刻制公章费用,统一发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国税局、地税局《税务登记证》及印章。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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