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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实行企业注册“证照联办”制度

2014-12-10 15:36: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近日,泰安市政府办印发实行企业设立登记“证照联办”制度的通知。所有环节办完以后,“证照联办”窗口通知申请人,统一交纳应交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刻制公章费用,统一发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国税局、地税局《税务登记证》及印章。

      大众网泰安12月10日讯 近日,泰安市政府办印发实行企业设立登记“证照联办”制度的通知。根据规定,内资企业设立登记实行一口受理、一表登记,1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审批。

      “证照联办”制度是指企业设立登记时,由相关窗口统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备案、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等事项的制度。凡企业设立登记均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进行“证照联办”审批,相关窗口在承诺期限内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有关证照。

      泰安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分别设立内资、外资企业注册登记“证照联办”窗口。请人申报材料准备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有前置审批的需完成前置审批),填写《企业设立登记“证照联办”申请信息登记表》,由“证照联办”窗口一口受理,出具《企业设立登记“证照联办”受理通知单》。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

      申报材料齐全,“证照联办”窗口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审批。其中,市工商局窗口0.5个工作日内办结《工商营业执照》;市公安局窗口即时办结刻制公章备案,开具刻章介绍信,刻章窗口即时刻制印章;市质监局窗口现场办结《组织机构代码证》,市国税局、地税局窗口联合办证0.5个工作日办结《税务登记证》。所有环节办完以后,“证照联办”窗口通知申请人,统一交纳应交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刻制公章费用,统一发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国税局、地税局《税务登记证》及印章。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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