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泰安新闻

泰安企业登记将能"一照多址" 住所和经营场所可分离

2014-12-03 13:40:00 作者:侯峰  来源:齐鲁晚报
为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泰安市拟制定泰安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允许一照多址或者一址多照,允许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

      为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泰安市拟制定泰安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允许一照多址或者一址多照,允许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

      办法适用于在泰安市内登记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记者注意到,根据拟出台的规定,经营场所既可以与住所在同一地址,也可以与住所不在同一地址。市场主体可根据需要设立多个经营场所。

      此外,市场主体可以在住所外增设经营场所,并按规定办理备案或登记手续。其中,经营场所与住所在同一县(市、区),含高新区、泰山景区区域内的,允许“一照多址”,市场主体可以选择办理经营场所备案或分支机构登记。选择办理备案的,登记机关在其营业执照上加注经营场所地址。增设经营场所从事的经营项目需依法办理前置审批的,应当办理分支机构登记。此外,对能够有效区分出独立区域的集中办公区,可以登记多个市场主体,允许“一址多照”。

      作者:侯峰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