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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东平县事业单位招聘138人 12月2日起报名

2014-11-27 16:02: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根据县乡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大众网泰安11月27日讯 大众网记者从泰安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县乡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符合招考计划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相关要求(以毕业证、报到证专业为准)。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9年7月1日至1996年7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泰安市常住户口(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本人非泰安户籍,但父母一方或配偶具有东平常住户口的以及我县在岗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允许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011、2012或2013年度服役期满退伍,符合我县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县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日9:00-12月6日16:00。

      网上初审:2014年12月2日10:00-12月7日16:00。

      报名网址:东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ongping.gov.cn

      东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dp-lss.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应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上初审。县人社局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网上审核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4年12月8日16:00前登录东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东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4年12月12日-14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予以核减。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东平县城稻香街007号)提交《东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本人户籍不在泰安但父母一方为东平户籍的,须出具父母一方的单位证明及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证明,配偶为东平户籍的,须出具配偶方的户籍证明、单位证明及结婚证。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2014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在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于12月8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团中央制作的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范围内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特困家庭报考人员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可免收考务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考生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山东省高校认定的特困生提供《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收考务费采取先网上缴费,资格审查属实后再退还的办法,于12月8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手续。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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