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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车起纠纷 泰安一市民持刀划伤他人手指被判刑

2014-10-29 15:37:00 作者:  来源:齐鲁网
近日,泰安一市民刘某因挪车问题与他人产生纠纷,冲动之下持水果刀划伤了他人手指,目前刘某以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理论过程中,刘某持刀将朱某右手中指和无名指划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朱某之伤构成轻伤二级。

      近日,泰安一市民刘某因挪车问题与他人产生纠纷,冲动之下持水果刀划伤了他人手指,目前刘某以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据了解,5月的一天,的哥朱某在拉客人途经泰安一加油站时发现油不多了,就想进加油站加油。恰在此时,刘某驾驶私家车挡在了加油站入口处等红绿灯,朱某多次按喇叭,刘某均未理会,听到乘客的催促后,朱某下车来到刘某的车前敲车窗示意让刘某挪车后自己的车好进入加油站加油,由于心急,说话声音有些大,致使刘某坐在后排的小儿子被吓哭了。看到爱子受惊,刘某很生气,他拿出车上备用的水果刀,下车与朱某理论起来。理论过程中,刘某持刀将朱某右手中指和无名指划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朱某之伤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刘某非常后悔,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鉴于上述事实,同时考虑到刘某系初犯、偶犯,法院依法从轻对刘某做出了前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遇到纠纷时不要冲动,多些宽容和冷静,好好协商解决问题,不要因为一时之争留下无尽的悔恨。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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