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泰安新闻

泰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下月起实施

2014-09-28 08:11:00 作者:王佳声  来源:大众日报
◆9月23日,记者从泰安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10月1日起,《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正式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标志着企业进入“宽进严管”时代。

      ◆9月23日,记者从泰安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10月1日起,《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正式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标志着企业进入“宽进严管”时代。

      □ 本报记者 王佳声 见习记者 姜斌  本报通讯员 张跃民

      年检变年示

      9月17日上午,泰安市百余家企业的负责人在市工商局参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称《条例》)及配套规章培训会议。

      “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除了能加强企业的诚信和自律建设,再就是给我们提供了很大便利,方便了企业,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泰安市巨鼎餐饮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朱超群对记者说,原先实行企业年检制度的时候,每年都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来准备材料提交到工商局进行年检。“我们公司旗下的企业较多,每年提交材料的时候最快也要忙活一个多月,现在好了,只要在网上提交就可以,方便快捷。”

      “改年度检验为年度报告,是变企业对行政机关负责为向社会负责的具体体现,是放松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促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的重要措施。”据泰安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个体科科长陈海英介绍,《条例》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强化了信用约束措施,不再依靠传统的行政处罚手段,而是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社会监督等手段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充分发挥信用在维护市场秩序中的作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在信用约束方面,各部门将建立联动响应机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