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8-8582000

通讯员qq群:4037662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首页 > 首页泰安新闻

泰安学校周围食品摊点将挂牌上岗 家长更放心

2014-09-24 07:02:00 作者:白雪  来源:齐鲁晚报
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10月底前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全市145所学校周边200米以内179个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统一设计制作1000套食品摊贩食品安全公示牌免费发放,以后,学生可优先选择挂有公示牌的小摊,家长也会更放心了。

      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10月底前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全市145所学校周边200米以内179个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统一设计制作1000套食品摊贩食品安全公示牌免费发放,以后,学生可优先选择挂有公示牌的小摊,家长也会更放心了。

      据了解,此次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面向学生经营的食品店、餐饮店和食品摊贩都将全部纳入规范、监管范围。“9月至10月为规范示范阶段,各县市区已进行摸底,每所小学周边200米内有多少个食品店、餐饮店和摊贩,都有数字记载。2015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规范任务。”

      根据工作进度,2014年9至10月两个月,各县(市、区)城区所在地分别规范3所、各乡镇分别规范1所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业户。各县(市、区)局按9至10月两个月、11至12月两个月、2015年上半年三个时间段,分别制定县(市、区)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规范计划表。

      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科工作人员介绍,各经营业户必须做到许可证或实名备案证、健康证等证件齐全;各经营业户从业人员要进行健康查体,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进行经营;对达到许可条件的,办理许可,对达不到许可条件的,可采取备案管理方式,纳入监管范围。   

      为确保食品质量,在日常监管中,严格落实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要求,重点检查是否有“三无”、假劣、过期食品;食品标示是否虚假,是否有QS标识;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现场制售是否有对使用的原料、添加剂如实登记记录,是否使用过期食品、回收食品加工制作食品,是否储存、使用亚硝酸盐、苯甲酸、明矾等禁用或限用物质。  

      食品经营单位要做到单单留存,并放置于经营场所,以证明进货渠道合法。索证索票是否保留进货票据、供货商的许可证(复印件)和食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

      此次规范中,将重点规范食品安全公示内容。现已统一设计制作了食品摊贩食品安全公示牌1000套,分别分发到县、市、区,先从肥城市和东平县开展,随后渐渐深入城区,这些公示牌给学校周边符合规范的食品经营摊贩悬挂使用。

      记者看到,食品摊贩食品安全公示牌包含了食品经营实名备案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摊贩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制售摊贩加工原料、添加剂名目公示》等内容,公示牌将由县市区局对符合要求的食品经营摊贩实名备案后免费发放,经营者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接受基层监管人员检查和消费者监督。

      10月底前,全市将对145所学校周边200米以内179个食品摊贩进行规范。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 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 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网特稿

重磅专题

泰安新闻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