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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不给凳子坐引发纠纷 消费者投诉称"受伤害"

2014-01-13 07:44:00 作者:马兴强  来源:齐鲁网
消费者买东西要坐凳子,经营者一时没有满足,双方为此吵了起来,消费者事后投诉到工商部门称自己人格尊严受到伤害。接到投诉后,肥城市工商局新城分局工商人员对赵女士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消费者买东西要坐凳子,经营者一时没有满足,双方为此吵了起来,消费者事后投诉到工商部门称自己人格尊严受到伤害。1月6日,肥城市工商局新城分局就接到了这样一起由凳子引发的消费纠纷。

      当天,市民赵女士气冲冲地向工商部门反映称,她在肥城市新城路某服装店选购衣服时,因为肩上有背包感到行动不便,于是请求老板端张凳子来坐,没想到要求不仅没有得到满足,还遭到老板的嘲讽。对此,她要求服装店老板当面道歉,并申请工商部门对其进行教育。

      接到投诉后,肥城市工商局新城分局工商人员对赵女士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原来,当天赵女士确实提出过要坐凳子的要求,但由于服装店生意忙,店老板忙于照顾生意一时没有搭理赵女士。令人没想到的是,面对老板的“冷漠”,赵女士突然开始对着老板骂了起来。店老板见此情形也不甘示弱,两人随后开始在店门口对骂。骂完之后,不解气的赵女士以消费者人格尊严受到伤害为由找到工商部门。

      工商人员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并没有针对此类事情的明确规定。但是,商家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消费环境。在此过程中,尽管赵女士也存在过错,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经营者不该与消费者对骂。作为消费者,赵女士人格尊严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伤害。因此希望当事双方本着换位思考的态度尽量达成和解。经过几次调解,最终服装店老板向赵女士赔礼道歉,双方就此达成和解。

        原标题:肥城:不给凳子坐引发纠纷 消费者投诉称“受伤害”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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