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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烟花爆竹设专店销售 泰山区经营户减少三分之二

2013-12-29 16:45:00 作者:毛洁  来源:泰山晚报
听着霹雳啪啦的鞭炮声,人们就感觉到了浓浓的年味。昨日,记者从泰山区安监局获悉,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据了解,根据今年这一新规定,烟花爆竹不能在小卖部兼卖,而是要设立专门的店铺。由于销售门槛提高,泰山区今年报名的经营户较去年同期少了三分之二。

      市民:担心今年买烟花爆竹会多掏钱

      听着霹雳啪啦的鞭炮声,人们就感觉到了浓浓的年味。昨日,记者从泰山区安监局获悉,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据了解,根据今年这一新规定,烟花爆竹不能在小卖部兼卖,而是要设立专门的店铺。由于销售门槛提高,泰山区今年报名的经营户较去年同期少了三分之二。

      一到春节前,不少市民会在小区附近看到超市、小卖部门外挂着“烟花爆竹销零售点”的横幅。而今年,由于按照新规定要求,小卖部、超市等不能兼卖烟花爆竹,要设专门的店铺。符合条件销售烟花爆竹的店面将会减少,“我们怕到时卖烟花爆竹的少了,今年我们买鞭炮就得多掏钱了。”市民张先生说。

      作为“80后”的张先生告诉记者,他老家在泰城周边农村,在他小的时候,就特别喜欢放鞭炮。“我感觉放了鞭炮,才算是过了个年。现在有小孩了,过年时,也会带着儿子出去放鞭炮。”

      对于今年烟花爆竹的新规,有的市民也有不同的看法。“现在雾霾天太多了,真希望市民能少放烟花爆竹。”市民王女士说,由于雾霾天会引起呼吸道感染等疾病,因此她希望相关部门能从根本上控制烟花爆竹的销售,从而保护环境。

      经营户:不能再为卖俩月烟花爆竹单独设店

      今年40多岁的王先生在泰良路开超市有十多年。“我已经卖了六七年的烟花爆竹了。”王先生说,每年从小年开始,烟花爆竹的销售量就多了。“我卖的时间长了,有一些固定客户,从小年到正月十五,能挣三四千元。”

      据王先生介绍,前段时间,去办事处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但被办事处工作人员告知,今年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我再卖烟花爆竹就不能和超市一起兼卖了,但为了卖两个月的烟花爆竹,我也不想再单独租地方,进行装修。”

      据了解,按照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不得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同一场所经营,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等。

      “我之前买了个小门头,现在装修得差不多了,看看如果合适也是想能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毕竟自己的房子,省了租金,而烟花爆竹的短期收入还是很可观的。”市民陈女士称,她做烟酒生意,对烟花爆竹也很感兴趣,但没想到今年销售烟花爆竹的门槛有点高。“我已经向岱庙办事处安监办递交了相关材料,现在在等通知。”

      相关部门:经营户较去年同期少三分之二

      泰山区安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申请办《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户于本月25日结束。“去年泰山区符合规定的烟花爆竹经营户有300多家,报名通过的有二三百家。但今年根据新规定,符合条件报名的有约一百家,较去年同期少了三分之二。”工作人员说,虽然现在还不是最终数据,但由于条件卡得比较严,所以符合条件的经营户也不会增加很多。

      据介绍,一到节假日,烟花爆竹事故就会偶有发生。在全国减少烟花爆竹生产商的大背景下,我市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减少烟花爆竹的销售点,并规范烟花爆竹销售市场。此外,从保护环境角度考虑,新规定是在减少烟花爆竹销售点,从而减少销售量。

      据介绍,按照规定,零售经营者应当从合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不得从无证无照非法生产厂家以及非法经营、非法贩运等其他渠道进货;不得采购、储存和销售礼花弹等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储存和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严格实行安全封签制度,凡未加贴市安监局统一印制的烟花爆竹内、外安全封签的,不得采购、储存、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期后,经营者要将剩余烟花爆竹产品在七日内办理回购代存手续。

        原标题:今年烟花爆竹设专店销售泰山区经营户减少三分之二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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