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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高铁泰安站广场站前道路实行相对封闭管理

2013-12-28 12:15:00 作者:张隆德  来源:泰山晚报
近日,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2013年8月1日印发的《泰安市京沪高铁泰安站广场管理暂行办法》,京沪高铁广场管理部门定于2014年1月1日起对京沪高铁泰安站广场道路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并对在广场道路超时停放的社会车辆实施收费管理。按照京沪高铁广场管理划分,广场北侧东、北设两个进口,广场南侧东、南设两个出口以及公交专用道分别设置起落杆。

      近日,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2013年8月1日印发的《泰安市京沪高铁泰安站广场管理暂行办法》,京沪高铁广场管理部门定于2014年1月1日起对京沪高铁泰安站广场道路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并对在广场道路超时停放的社会车辆实施收费管理。

      按照京沪高铁广场管理划分,广场北侧东、北设两个进口,广场南侧东、南设两个出口以及公交专用道分别设置起落杆。广场站前道路按照六车道划分的标线,东侧三个车道为社会车辆(含送站出租车)通行区域,西侧三个车道为出租车和公交车车辆运营区域,接送站社会车辆与送站出租车在社会车辆通行即停即走。严禁送站出租车以及社会车辆在社会车辆通行区域内进行非法营运或违规载客,违者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记者了解到,社会车辆(含送站出租车)驶入泰安站落客平台后应当即停即走,在通道上停留超过规定时间的,按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予以收费。目前,在站前路两边已经加设智能卡口,由进站口发放智能卡

      片,控制进站车辆数量和时间,原则不超过40辆次。按照市物价局收费标准,进入落客平台的送站车辆停留时间不足10分钟(含10分钟)的予以免费,超过10分钟不足20分钟(含20分钟)每辆车收费10元,超过20分钟不足30分钟(含30分钟)每辆车收费25元,超过30分钟还没有驶离落客平台的,除按市物价部门的规定予以收费外,并由广场公安交警、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原标题:车辆进站停10分钟内不收费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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