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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黄标车区域禁行通告发布

2013-12-18 10:10:00 作者:朱春潇  来源:大众网
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市政府批准,11月26日,我市环保、公安、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四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黄标车区域禁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大众网泰安12月18日讯 据泰安日报报道,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市政府批准,11月26日,我市环保、公安、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四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黄标车区域禁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要求,自2013年12月1日起,泰城东至天烛峰路(泰明路)、西至天平湖路(大河路)、南至灵山大街、北至环山路实施黄标车禁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黄标车道路交通管制,对进入禁行区域的黄标车,依法予以查处,2013年12月31日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要以教育为主,2014年1月1日起,对违反规定在禁行区域内通行的黄标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黄标车”是指未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但经环保检验合格,并取得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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