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将整改10家存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2013年12月04日 09:27作者:韩波来源:中华泰山网

中华泰山网12月3日讯(记者 韩波)近日,市政府对市公安局《关于对全市部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整改的报告》进行了批复,同意对我市10个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整改。记者发现,这10家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主要集中在无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不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损坏,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自动消防系统故障等方面。

  近日,市政府对市公安局《关于对全市部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整改的报告》进行了批复,同意对我市10个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整改。

  当前正值冬季火灾高发期,市公安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对淄博市众成商场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元亨置业有限公司、上东旭日电子有限公司、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新泰分公司、新泰市新甫银座商城有限公司、新泰市汇丰大酒店、肥城市尚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宁阳县华联商贸有限公司、东平县尼罗河畔休闲茶艺厅等10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并责令立即整改。

  记者发现,这10家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主要集中在无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不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损坏,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自动消防系统故障等方面。

原标题:我市将整改10家存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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